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龍勝達五金車間擴建沖壓旋壓項目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公示
2021-02-18 00:00:00
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龍勝達五金車間擴建沖壓旋壓項目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公示 | |||
用人單位 | 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龍勝達五金車間擴建沖壓旋壓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項目 | ||
項目地址 | 廈門市翔安區民安大道3559號 | ||
項目性質 | 新建□ 改建■ 擴建□ 技術改造□ 技術引進□ | ||
項目聯系人 | 蔡英釵 | 聯系電話 | / |
公示信息類別 |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
評價報告編制單位 | 福建省環安檢測評價有限公司 | ||
編制單位聯系人 | 黃雯海 | 編制單位聯系電話 | 0592-5555656 |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 | 黃雯海、陳勇賓、劉安東、謝志生、黃有明、莊潔 | ||
項目簡介 | |||
廈門祥龍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11日,主要從事燈具零配件的生產制造,擬新建“廈門祥龍金新建沖壓旋壓項目”,擬建項目租賃福建泰琛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位于廈門市翔安區民安大道3559號廠房一樓。擬建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租賃用地面積6000m2,建筑面積5800m2,設計生產規模為年產燈具制品1790噸。擬建項目于2020年1月2日取得廈門市翔安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的備案證明(備案編號:廈翔工信投備〔2020〕099號)。 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8日,法人代表為李希龍,注冊地址為廈門市翔安區侯濱路5號,主要從事照明燈具生產制造。因公司發展需要,現祥龍金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申請并入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將擬建項目變更為“龍勝達五金車間擴建沖壓旋壓項目”。 | |||
用人單位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預期濃度(強度)范圍和接觸水平 | |||
用人單位在正常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1)粉塵:電焊煙塵;(2)化學因素:氫氧化鈉、硫化氫、氨;(2)物理因素:噪聲、紫外線、高溫。 通過對該擬建項目的工程分析與評價,該項目在運行過程中可能產生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工種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濃度(強度)范圍和接觸水平如下:(1)預測沖壓工、輥壓工、攻牙工、清洗工、旋壓工、機電工接觸的噪聲強度小于80dB(A)(配戴防護用品后)、品保工、包裝工、倉管工接觸的噪聲強度小于80dB(A);(2)預測攻牙工接觸的紫外線和電焊煙塵小于接觸限值;(3)預測清洗工接觸的氫氧化鈉、硫化氫、氨和高溫小于接觸限值。 | |||
評價結論與評審情況 | |||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按第一號修改單修改(GB/T 4754-2017),擬建項目屬C3389其他金屬制日用品制造,依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2012〕第73號)判定擬建項目屬于第二類別“制造業”中“(二十)金屬制品業”,系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同時結合擬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學特征、預期接觸濃度、潛在危險性、接觸人數、頻度、時間、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發生職業病的危(風)險程度等進行綜合分析后,將擬建項目定為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 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龍勝達五金車間擴建沖壓旋壓項目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通過采取綜合防治措施,并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并結合本評價報告提出的措施建議等內容加以補充和完善,該項目建成投產后其職業病危害因素是可以有效預防和控制的,勞動者的職業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基本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評審情況(包括評審時間、主持人、評審人員、評價結論、評審意見等): 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建設單位)于2021年02月05日組織公司有關人員、福建省環安檢測評價有限公司(評價單位)有關人員和3名職業衛生專家(評審組名單附后),在廈門召開了《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龍勝達五金車間擴建沖壓旋壓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號:環安職預評 [2020]012號),以下簡稱《預評價報告》)評審會。會議由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經理蔡英釵主持,評審組聽取了建設單位對建設項目情況的介紹和評價單位對《預評價報告》的匯報,經認真討論,形成如下意見: 一、《預評價報告》的編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 二、《預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內容、工作制度、崗位設置及人員數量等描述清晰; 三、《預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施工期及建成后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對勞動者健康影響與危害程度的分析、評價較為全面; 四、《預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建成后擬設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體防護用品的分析與評價基本正確; 五、《預評價報告》對職業衛生管理進行了分析與評價; 六、《預評價報告》提出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建議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建議基本合理、可行; 七、《預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進行了分析,結論正確。 八、評審組建議: 1、進一步完善評價依據; 2、進一步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合理性與符合性評價分析; 3、完善擬建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接觸水平及關鍵控制點。 評審組同意通過該《預評價報告》,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評審意見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并經評審組復核和簽字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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