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燈具制品加工項目 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暨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公示
2021-11-26 00:00:00
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燈具制品加工項目 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暨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公示 | |||
建設單位 | 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燈具制品加工項目 | ||
項目地址 | 廈門市翔安區翔安路11466號三號廠房第三層 | ||
項目性質 | 新建□ 改建■ 擴建□ 技術改造□ 技術引進□ | ||
項目負責人 | 蔡英釵 | ||
公示信息類別 | 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 ||
評價報告編制單位 | 福建省環安檢測評價有限公司 | ||
編制單位聯系人 | 黃雯海 | 編制單位聯系電話 | 0592-5555656 |
項目簡介 | |||
廈門祥龍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 月7 日,法人代表為葛東偉,注冊地址位于廈門市翔安區民安大道 3553-3563 號,主要從事燈具零配件的生產制造。公司現有工程(一廠)位于廈門市翔安區民安大道 3559 號廠房一樓, 現因企業發展需要,需擴大生產規模,新增租賃廈門市翔安區翔安東路 11466 號三號廠房第三層用于投資擴建“燈具制品加工項目”,為異地擴建項目,擴建項目生產場所系租賃廈門市源祥塑膠工業有限公司廠房,租賃建筑面積 2525m2。擴建項目總投資200萬元,預計建成投產后年新增加工燈具制品250萬個。并于2020年7月16日取得《廈門市翔安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燈具制品加工項目廈門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明》(廈翔工信投備〔2020〕200號)。 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8日,法人代表為李希龍,注冊地址為廈門市翔安區侯濱路5號,主要從事照明燈具生產制造。因公司發展需要原祥龍金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申請并入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 | |||
建設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
用人單位在正常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 化學因素:其他粉塵(環氧樹脂)、二氧化碳、氮氧化物、草酸; 物理因素:噪聲、高溫。 在正常生產情況下,經現場檢測,建設項目各崗位作業接觸的職業病化學因素濃度檢測結果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各崗位作業接觸的高溫檢測結果均不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噴涂1區上掛工、噴涂1區吹水工、噴涂1區噴粉工、噴涂2區吹水工、噴涂2區噴粉工、車間主任、倉管接觸的噪聲強度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要求,其余崗位作業接觸的噪聲強度檢測結果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 |||
評價結論與評審情況 | |||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按第1號修改單修訂),建設項目屬C3389 其他金屬制日用品制造,依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國衛辦職建發[2021]5號,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進行職業病危害分類, 建設項目屬于第三類“制造業”,第(二十一)類“金屬制造業”中的 “C338金屬制日用品制造”,系職業病危害風險嚴重的生產行業。結合職業病危害因素現場檢測結果,綜合現場勞動衛生學調查、職業病危害因素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調查及職業健康體檢情況,分析判斷該項目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 |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90號令)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建設單位)于2021年8月13日在廈門市侯濱路5號會議室組織有關專家召開燈具制品加工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會,評審組由3名專家組成(專家名單附后),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福建省環安檢測評價有限公司(評價機構)等單位的相關人員參加了會議。會議由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經理侯令諾主持,評審組聽取了建設單位對工程試運行情況及評價機構對《廈門龍勝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燈具制品加工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編號:環安職控評〔2021〕002號,以下簡稱《控評報告》)的匯報,并對現場進行了核查,形成如下意見: 一、評審組對《控評報告》的評審意見: 1.報告編制符合職業病防治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 2.建設項目概況清晰,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工藝設備、原輔材料、施工過程等描述基本準確; 3.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執行情況進行了核實; 4.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進行了分析與評價; 5.對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進行了分析與評價; 6.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確; 7.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分析、評價基本正確; 8.對職業健康監護情況進行了分析與評價; 9.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分析、評價基本正確; 10.正常生產后建設項目職業病防治效果預期分析基本正確; 11.提出的職業病危害防治補充措施及建議合理、可行; 12.評價結論正確。 13.對《控評報告》的修改建議: (1)補充高溫檢測結果,并完善檢測報告內容; (2)完善勞動日工作寫實表; (3)核實應急藥品內容; (3)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及職業衛生管理相關照片內容; 評審組同意通過《控評報告》,建設單位應按評審組意見對《控評報告》進行修改,并經評審組復核簽字后存檔備查。 二、評審組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竣工驗收意見 1.建立了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和管理制度; 2.設置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和配備的管理人員能滿足要求,建立了職業衛生檔案; 3.職業衛生“三同時”等各種前期預防工作完善; 4.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5.職業病防護設施預算、管理、維護基本符合要求; 6.為勞動者配備了個體防護用品; 7.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了職業衛生培訓; 8.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進行了職業健康檢查; 9.職業衛生應急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10.評審組建議: (1)完善噴粉房密閉性; (2)加強現場個人防護用品配戴管理; (3)完善應急藥品管理; (4)加強高溫作業人員管理。 評審組同意通過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應按評審組意見及修改后《控評報告》的整改性建議進行整改,形成整改報告,并經評審組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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