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環保局聯合各主管部門召開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技術培訓
2018-04-04 00:00:00
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意義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是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規定,每10年開展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要求,國務院于2016年10月26日印發了《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決定于2017年開展的全國范圍內的污染源普查。
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情況,了解主要污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對于準確判斷我國當前環境形勢,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政策、規劃,不斷改善環境質量,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生態環境短板具有重要意義。
2018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
福建省環安檢測評價有限公司開始行動
2018年03月26日,福建省環安檢測評價有限公司針對所承接的2018年廈門市集美區的污染源普查辦工作,組織了10位技術人員積極參與到市環保局召開的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清查技術培訓會中。
廈門市環保局邀請省普查辦宋建忠、李冰雪兩位專家,圍繞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方案規定、技術要求等內容進行詳細的解讀授課。市海洋漁業局,市水利局,各區普查辦、水利部門和鎮街專管員等近100名人員參會受訓。
作為全面普查階段的起點,此次培訓會將有助于強化各級各部門的工作規范和責任擔當,為后續的普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提出了幾點要求:
普查范圍更廣:新增入河(海)污染源普查
技術要求更高:采取全過程信息化普查;
監管措施更嚴:違規者將被依法追究責任。
目前福建省環安檢測評價有限公司已組成污染源普查辦公室,組建普查團隊,同時培訓國家和地方印發關于污染源普查的各類文件,為即將而來的清查、普查工作做好準備。
掃描二維碼分享到微信
0592-5555656